除道路、一般鐵路、高速鐵路、大眾捷運系統邊地區及各級航空噪音管制區以外之地區噪音管制標準
時段 |
均能音量(Leq) |
管制區 |
日間 |
晚間 |
夜間 |
第一類 |
55 |
50 |
45 |
第二類 |
60 |
55 |
50 |
第三類 |
65 |
60 |
55 |
第四類 |
75 |
70 |
65 |
(一)日間: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指上午六時至晚上八時;第三、四類噪音管制區指上午七時至晚上八時。
(二)晚間: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指晚上八時至晚上十時;第三、四類噪音管制區指晚上八時至晚上十一時。
(三)夜間: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指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六時;第三、四類噪音管制區指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七時。